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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商六君子”上书拷问立法 网店新规暗藏猫腻

作者: 刘洋,  出处:国际金融报, 责任编辑: 罗丽艳, 
2008-09-03 08:00
  8月27日以来,北京市的六位网商几乎跑遍了从低到高的北京市各级工商局,递交一份网店是否应该办理执照的“听证申请书”,但是各级工商局互相推诿,拒不接收他们的听证申请书。

  9月3日电 8月27日以来,北京市的六位网商几乎跑遍了从低到高的北京市各级工商局,递交一份网店是否应该办理执照的“听证申请书”,但是各级工商局互相推诿,拒不接收他们的听证申请书。

  执照争论背后的“收费”

  一条要求网商办照的新规何以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响?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局一位不愿署名的工作人员有自己的看法。他说:“大部分反对办照的网商是把办照和交费直接联系起来。关键在一个‘钱’字上。他们认为,办照要花钱,以后还要交管理费,未来税务部门可能收税,所以才反响强烈。”

  这位工作人员的看法不无道理。实际上,大多数网商的关注点并不在一张执照上,而在于执照背后的东西。

  “新规已经实施,但我们至今没有看到任何关于网商办理营业执照的具体细则。听说办理了营业执照,我们就是个体商户,固定纳税额是120元、商用电费每度为2元等。这些费用将使我们无力支撑在淘宝上的店铺,这样一来,恐怕会有成千上万的人放弃电子商务。”“网商六君子”担心道。

  实际上,根据记者的了解,北京市所谓的新规没有出台具体细则,网商担心的各项费用和后续费用往往都是参考过去对个人经营者收费的先例。至于未来究竟如何收费,目前还没有定数。这种情况无形中造成了人心惶惶的局面。

  是鼓励还是严管

  应该出台怎样的管理细则?是因循旧例,还是另辟蹊径?

  首先,专家们提出“鼓励”原则。7月28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此次实行收费优惠是为了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作为这个群体的一部分,网商应该享受到同等待遇。

  此外,按照目前国家法律,网商应该依法办照,但是,考虑到部分小本经营网商的特殊性,部分专家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议。

  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建议,电子商务可以借鉴国务院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03年3月1日实行)第21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他认为,C2C和集贸市场有相似之处,可以考虑在第21条加上“网络进行小额贸易不属于无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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