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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讯贿赂门详解:涉案人员浮出水面

作者: 明叔亮 余敏 张翃,  出处:《财经》杂志, 责任编辑: 孙元歌, 
2008-01-08 13:58
  从2000年到2003年,朗讯邀请了约1000名中国国有电信公司官员赴美国或其他地方旅行,为此花费超过1000万美元。2007年12月21日,美国证监会宣布与原朗讯科技公司就指控后者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行为达成和解。

  从2000年到2003年,朗讯邀请了约1000名中国国有电信公司官员赴美国或其他地方旅行,为此花费超过1000万美元。但类似作法在业内的普遍程度令人心惊

  2007年12月21日,美国证监会(SEC)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宣布与原美国朗讯科技公司(下称朗讯)就指控后者违反《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下称FCPA)的行为达成和解。

  自2004年春夏之间朗讯中国爆出贿赂丑闻,四名中国高管同被解职以后,这份文件提供了关于此事件最完整的解释,揭示出跨国电信公司朗讯与中国的电信公司灰色交易的一角。

  朗讯“贿赂门”事发于2003年。当年8月,沙特阿拉伯Silki-La-Silki国家电信公司(即原沙特国家通信和计算机集团)在美国起诉朗讯,指控后者在 1995年至2002年间,向沙特前邮政电话电报部部长阿里艾约哈尼(Ali Al-Johani)行贿价值1500万至2100万美元的现金和礼物,从而在沙特无线通信市场上获得了“价值数十亿美元”的生意。之后,美国证监会对朗讯展开调查,调查行动很快波及中国。

  美国司法部和证监会指控朗讯涉嫌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时期,集中于2000年至2003年。美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披露的诉状显示,从2000年到2003年,朗讯邀请了约1000名中国国有电信公司官员赴美国或其他地方旅行,为此花费超过1000万美元。

  依照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规定,此处“官员”系指朗讯的中国客户,也就是中国国有或国有控股电信公司雇员。这意味着2000年至2003年的四年间,至少每两天就有一名中国国有电信公司雇员出国旅行,其费用由朗讯支付。

  “从朗讯第一单开始,我们和在美国的同事就一起服务中国了。当时的感觉是把好的技术带到中国来。”2001年就加入朗讯市场部的阿朗对《财经》记者说,“后来我碰到一个在美国工作了很长时间的华人,他告诉我说,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阿朗目前就职于一家互联网公司,他在2006年后受此事波及,从朗讯离职,没有再在其他电信设备公司找工作;后在一家知名手机制造跨国公司工作一年多,至今仍无法摆脱朗讯“贿赂门”的影响。

  灰色“出国游”

  根据美国证监会诉状,参加“出国游”官员所在的中国国企,或为朗讯试图获得合同的对象,或为朗讯已有的客户。大多数此类旅行表面上是为了让中国企业官员参观朗讯的工厂,并培训他们使用朗讯设备。但事实上,许多旅行中,中国企业官员在美国只花很少时间甚至不花时间参观朗讯工厂。相反,他们在各旅游景点如夏威夷、拉斯维加斯、大峡谷、尼亚加拉大瀑布、迪斯尼世界、环球影城和纽约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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