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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4个逻辑悖论

作者: ,  出处:NetNews, 责任编辑: 孙元歌, 
2008-08-01 13:32
  最近,电子商务领域发生了不少事情,它们可能只是中国电子商务10年进程的小插曲,也可能正在为格局的变革埋下伏笔。

  最近,电子商务领域发生了不少事情,它们可能只是中国电子商务10年进程的小插曲,也可能正在为格局的变革埋下伏笔。

  回顾中国互联网历史上先后出现的利益模型——门户广告、SP、增值服务、竞价排名、流氓软件、游戏点卡、分众广告……可以说,任何一个都没有电子商务这种模型复杂,它涉及的利益体之多、产业链之长、博奕点之多,要取得一个平衡,再一个10年恐怕能看到端倪。

  正所谓“剪不断,理还乱”,电子商务让人如此纠结,而致命的是,大家又都恰恰将它视为中国互联网的next big thing。

  于是,一些悖论的诞生也就无可避免,尽管看上去有些荒诞,但你不得不面对。

  上周,百度庞大的C2C招商团到了广州站,现在百度C2C“犹抱琵琶”,所以与其说是“招商”,不如说是“布道”。现场我没有去,据说很火,很多没有获得邀请的卖家也赶去了。

  晚上和百度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李明远,还有高级产品市场经理李东旻等朋友聚了一下,除了闲扯淡,就聊到了一些有意思,让人惊讶的话题。

  悖论1:“商业圈”和“零售卖场”

  李明远认为,百度做电子商务的优势有两点,一是社区,二是联盟。

  大家可能马上反弹一个问题:为什么没有提“流量”?百度C2C上马后,淘宝肯定会丢掉一些流量,不过淘宝同样可以把钱花到其他地方去,购买流量很简单,但要购买一个群体很难。

  映射到现实生活中,社区+电子商务,实际上打造的是“商业区”概念,和北京的西单,上海的南京路,广州的北京路,成都的春熙路差不多。

  这和淘宝、易趣有着截然不同的风格,如果说百度C2C是“商业区”,那淘宝、易趣更像是“卖场”。两者最大区别是:人们去商业区不一定冲着购物而去,可以是去看电影、打电动,或者休闲、聚会,甚至当作一个旅游景点。而去卖场,目的性很强,就是消费。

  也可以换句话说,“商业区”是买家驱动,而“卖场”是卖家驱动。

  两种框架,究竟哪一个更好,一句两句说不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现在C2C平台打价格战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在缺乏别的竞争优势的情况下,“卖家驱动”的“动力”开始显得不足。

  我之前曾经讲过一些极端的例子:李宇春吧里可能会出现“隆胸产品”,而keso的博客上则可以方便的建立一个pizza点餐台。“买家驱动”可以想象的空间很大。

  悖论2:“学术名词”和“卖家观念”

  李东旻提到的一个话题很有意思:很多卖家在纠缠“百度网络交易平台”究竟是“B2C”还是“C2C”——因为在他们眼中有一个定论:B2C=收费,C2C=免费。

  这是很显然的“淘宝逻辑”。实际上,B2C、C2C,这些都是“学术界”或者说“业界”的说法,对于实际的交易行为来说,区别B2C和C2C没有任何意义——对于卖家,只关心利润率和供货;对于买家,只关心性价比和交易安全。至于是B和C,有什么分别?

  之前淘宝曾经搞过一个“公投”,结果郁郁而终。有一种猜测认为,在淘宝内部有两股力量博弈——以产品部为代表的力量主张以用户体验为重,而销售部的力量则需要在营收上看到好结果。而马云在两种力量中徘徊,于是有了公投。

  公投之后,淘宝换了一种做法——“赶鸭子”到淘宝商城,实际上本质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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